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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l有效数字作文必备!2017年11月最新时评26篇,赶紧收藏-高考直通车
时间:2014年11月10日 | 作者 : admin | 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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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浏览: 383次
作文必备!2017年11月最新时评26篇,赶紧收藏-高考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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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过去了,小车昨天已经给大家整理了11月热点时政,除了时政,时评对高三的小伙伴也很重要啊~所以~快来收素材吧,26则最新时评!
消毒柜成摆设监管不能“停摆”
左崇年
10月30日,北京青年报刊发《部分餐厅消毒柜成“摆设”》一文,报道了北京市部分餐厅消毒不规范的情况。记者从西城区食药监局获悉,该局已制定了餐具消毒专项检查计划,将重点督查中小餐饮,并要求餐厅公示清洗环节,包括消毒时间和消毒过程等,让市民可以更加直观清晰地了解餐具消毒情况。
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如今的餐饮业,配有消毒柜这个“硬指标”基本上都能做到,因为没有消毒柜可能面临营业权和资质准入问题。但是,消毒柜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如今餐饮业很多商家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规定办事,消毒柜基本上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餐厅消毒柜成“摆设”,实际上是一种普遍现象的潜规则。按照规定,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须消毒,为什么有了消毒柜,不消毒,不按规矩办事?这里有一个共性问题,就是“懒省事”——怕麻烦,省电省事,省人工人力。商家往往采取糊弄的办法,有的不是每餐必消毒,而是一个月象征性消毒几次,或者用“已消毒”字样来糊弄消费者。
消毒柜成摆设监管不能“停摆”,其正常使用并非小事一桩,而是事关消费者舌尖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大事。没有消毒的餐具可能会埋下传染各种疾病的隐患,严重危害公众健康安全。有关部门应该把这一问题摆上安全监管的议事日程,经常主动到餐厅等场所去看一看,查一查,加强日常卫生监管,对于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要求,公用餐具和用具没有消毒的单位应该依法严厉处罚,实行零容忍,提高违法成本,清理市场乱象。(左崇年)
丑化中年男人亦是另一种“油腻”
邓海建
在中国,做个中年男人挺难的。前几年是嫌你“丑”(侯虹斌《中国男人为什么这么丑》),眼下又骂你“油腻”(冯唐《如何避免成为一个油腻的中年猥琐男》)。但就像有评论所说,“他们迫不及待地自命中年,却更像是一种习惯表达”,许多人渴望从中年焦虑中挣脱出来,最后又成了一场空喊。
保温杯、枸杞茶、戴各种串串、发际线后退、衣服加大码……中年男人的生活似乎就这样被标签化了。只是“中年危机”大概就像中等收入陷阱一样,是个别人觉得你铁定会遭遇、但你自己未必有跳坑感受的复杂命题。回头想想,冯唐的热文,其实不只可以献给中年男人——作为人生守则,“不要胖、不要好为人师、不要停止学习”等,简直可谓童叟适用、男女无别。
只是,如果药方是通用的,病的又何止是“男到中年”呢?
长得帅了,似乎说什么都有道理。不过,那些被嫌弃、被吐槽的中年男人,他们可能亦曾有过莱昂纳多般帅到晃眼的青春。自古以来,人到中年,男人大概就都会分化成三个类型:一是像林志颖等明星般逆生长的男人。这取决于后天的“养成”,成本高、过程杂,非常人能企及;二是大多数平凡如你我的中间层面的油腻男人,奔波操劳;三是少数连油腻都谈不上的底层男人,他们买不起保温杯,喝不起枸杞茶,亦不会在“中年危机”的话题里找到丝毫存在感。热闹是我们的,他们永远“在路上”。
标签思维当然说烂了,“中年油腻”话题的背后,其实还有另外两种叫人不吐不快的隐性逻辑。一是“上流阶层”的傲慢。坦白说,即便是要做到冯唐所说的“十个不要”,没有点经济基础也是很难实现的。舆情汹涌之间,铺天盖地对“中年男人”的诘责里,散发着某种俯视的、鄙夷的傲慢。只是,人类的生存状态中,因先赋后赋的差异,总会有“奋斗18年才能和你喝杯咖啡”的悲怆,而要让所有中年男人都绅士起来、贵族起来,似乎过于理想化了,毕竟连莎士比亚都曾感叹“三代培养不出一个贵族”。
二是“年轻崇拜”的夸张。一方面,流行话题的话语权大多在年轻人手里(尽管他们的背后有中年领导在)。以新浪微博为例,有数据称18至30岁的年轻用户群有2.26亿,占到了整个平台的将近80%。另一方面,社会为“年轻”提供了更多背书的空间。作家蒋方舟说过这么一句话,“讨好年轻人,是社会的通病。”这种通病里,尽管有情感与价值的人伦之常,但更多的,是社会对中老年群体缺乏认同与鼓励的习惯。
一个男人活得有没有尊严,是清逸帅朗还是肥腻邋遢——有时并不是个人主观能选择的自由。丑化中年男人之所以成为潮流,既是男权主义视野下成见之变种,更是忽略客观条件进行无端苛责的欲加之罪。每个人,每个年龄段的人,都该进化成最好的自己,但单独丑化中年男人,恐怕亦是另一种“油腻”。(邓海建)
电商平台就该承担更多保护消费者责任
史洪举
10月31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进一步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对于电商平台内出现侵权假冒情况,草案二审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业务的商品交易或者服务交易依法承担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随着网购成为人们重要的消费选择,一些商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等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时有发生,侵犯了正规厂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尤其让不知情的消费者深受其害。要求一定条件下电商平台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做法,无疑可倒逼电商平台尽到更高的监管审核义务,切实净化网购环境。
目前,电商平台需要对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十分有限,不足以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而受到损害,电商平台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其赔偿,除非电商平台作出相应承诺。电商平台明知商家侵权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除非电商平台有先行赔付的承诺,否则只有在不能提供商家真实信息或明知商家侵权而放任时方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赔付机制存在不少漏洞,商户入驻平台,通过平台销售商品,即便平台能够提供商家真实信息,囿于赔偿条款、退换货快递成本等,消费者也很难获得商家的足额赔偿。
当电商平台明知或应知商家侵权而放任时,就需对此承担责任的做法相当于给其上了紧箍咒,符合公平原则。电商平台如何得知商家是否侵权?此问题可通过多种方式解决:一是电商平台可通过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信用评价、收取保证金、控制资金流水等方式切实掌控和监管商家;二是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商家制假售假等行为。如当有买家投诉过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电商平台不及时介入处理时,就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权行为,从而承担相应责任。
总而言之,电商平台有能力、有技术、有责任监管入驻商家,清理剔除不良商家。要求其明知或应知商家侵权而放任时应承担责任的做法是合理正当的。只有这样,才能让网购者的损失及时得到足额赔偿,让电商平台主动积极履行审核责任。进而构造健康有序的网购环境,让人们享受更好的网购消费体验。(史洪举)
“无人贩售”并非“万能筐”
杨玉龙
近日,上海徐汇区出现了一个“无人面馆”,其实是一台无人贩售机器,共提供两种口味的面,酸汤肥牛和豚骨,食客仅需在机器上选择自己喜欢的口味,通过支付宝或者微信完成支付,机器即可自己制作一碗面,从支付到出面,整个过程不到1分钟。仅仅过了两天,这个“无人面馆”就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被叫停。
目前,移动支付高度普及,作为“新零售”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各种各样的无人贩售机正如雨后春笋,出现各大商场、交通站点、学校、医院等公共领域,如无人贩售咖啡、橙汁、零食等。这些无人贩售门店使用便捷,是随着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涌现出的新业态,无疑会成为市场的新宠。
但同时,“无人贩售”虽前景看好,但也不能缺失规范。“无人面馆”迅速走红之后的迅速叫停,也是规矩使然。据当地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人员已实地查看过这个“无人面馆”,确认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属实樊哙狗肉,但涉嫌超范围经营,待补齐相关许可证后有望再度经营。简言之,“无人面馆”第一步就走歪了,及时纠偏很有必要。
共享单车之后迅速挂起的“共享风”,让人们认清了一个道理,共享经济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比如,“共享女友”“共享板凳”“共享雨伞”等等,都是共享经济的跑偏。同样,在“无人便利店”“无人贩售”概念被热炒的当下,无人店经营模式并不是“万能筐”,也并不是无需人工就可以叫“无人店”,无人店应该是一种整合了场地化、环境消费及无人值机的业态单元,给客户提供更多元化、更增值的一种场景化消费。目前很多所谓的“无人店”都只是跟风作秀,甚至给市场添乱。
因此,随着“无人贩售”等新零售概念崛起,相应的规范不容缺失。针对这一新业态,近日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无人店分会发布了《中国无人店业务经营指导规范(意见征询稿)》,这是国内首个无人店规范征求意见。“规范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无人店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性业务,相关业务除应及时向政府监管部门申报外,同时需提交报备材料至行业协会。此外,“规范意见稿”还对无人店的设置、经营、仓储、物流等均提出了明确的细化要求。这样的规范,对“无人贩售”的向好发展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同时,对于资本持有者而言,看好“无人贩售”虽无可厚非,但资本注入也应理性对待,而且对存在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盈利问题同样需要重视。以被叫停的“无人面馆”为例,如果一开始经营者就如实对经营范围进行申请,就不会因“涉嫌超范围经营”而叫停。这也警醒后来者,遵守规矩才能“步步为营”。
当然,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对市场中存在的将“无人贩售”当作“万能筐”的不理智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或者叫停;另一方面也应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制度,以应对市场中出现的新业态,更须谨防对新业态、新模式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状况。一言以蔽之,只有多方合力,共同促进,才能推动“新零售”布局一路向好,健康发展。(杨玉龙)
“戒网瘾”学校再曝丑闻,是谁将孩子们推向险境?
然玉
近日,多位网友发帖称,位于江西南昌的一所名为豫章书院的“戒网瘾”学校存在体罚、囚禁、暴力训练等诸多问题,事件引发公众大量关注。10月30日晚,南昌市青山湖区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网帖反映的问题部分存在,书院确有罚站、打戒尺、打竹戒鞭等行为和相关制度,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罚、追责。资料显示,“豫章书院”为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专修学校,系2013年5月16日成立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不断引发争议的“戒网瘾”学校,再次曝出丑闻。其已被证实的诸多问题,只是从前故事的一再翻版,了无新意却充满恶意。发生在豫章书院的一切,实在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有合法身份的教育机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校有着极为明显的公助民办背景,相关职能部门不仅批复了其“不良行为青少年转化工作职能”,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提供了资源支持和信用背书。而从事后来看,这种授权和监管不匹配的状态,自一开始就暗藏隐患。
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戒网瘾”学校会频频与“暴力伤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恶行扯上关系?“戒网瘾”的概念提了这么多年,业界实践也颇有时日,可时至今日似乎仍然未能总结出一套文明有效、普遍适用的方式方法。也许,正是由于缺乏科学的、成熟的解决方案,一些“戒网瘾”学校才注定要回到强力压制、体罚矫治的老路上来,这几乎就是一种宿命。
标榜理念先进、手段独到的豫章书院,最终还是玩起了简单粗暴。类似案例一再发生,让我们不得不去重新思考,关于“网瘾”和“戒网瘾”的一系列固有认知。在很长时间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脱离“行为成瘾”的大概念,而仅仅将“网瘾”看作是某种特殊的、孤立的病症,并痴迷于寻找专门的“特效解药”。可越来越多的证据却在提醒,“网瘾”终究只是众多成瘾性心理疾病的一种——它既没有那么特别、可怕,也不可能那么轻易被治愈。
只有将所谓的“网瘾”还原为诸多成瘾性疾病的一种,才能对之形成正确的属性界定和矫治预期。要知道,网络成瘾从本质上说与购物成瘾、烟酒成瘾并无区别。既然如此,我们对于“网络成瘾”的态度是不是太过敏感和偏激了呢?再者说,就算有意“戒网瘾”,也应该认清一个基本的背景事实,那就是成瘾性疾病的治疗至今依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并不存在“一用就灵”的灵丹妙药,当然也不存在“包戒成功”的专门学校了。
现在所说的“网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伪概念,或者至少是一个有争议性的概念。豫章书院所曝出的诸多问题,实则都指向了一个根本性的结论:它们对“戒网瘾”束手无策。在这一前提下,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监护人的放任不管,于学生们而言,都是极其危险的。(然玉)
代驾碰瓷、趁醉拍裸照:代驾立法不宜再久等
麦徒
冒充代驾司机专挑醉酒车主,快到目的地借故离开,之后团伙配合剐蹭讹钱。近日网传的郎永淳醉驾案“另有真相”,尽管未得到确证,却再度引发公众对“代驾碰瓷”的关注。媒体借此报道了某些代驾司机特别是黑代驾的“地下生意”——带醉酒女司机开房拍下裸照勒索;收费随意,到了目的地后临时加价,还会为抢地盘打群架;部分代驾司机醉酒驾驶……让人触目惊心。
漫天要价、肇事逃逸、“做局”挖坑、盗窃财物……这次第,岂一个“乱”字了得。“有所谓趁火打劫者,临时之盗也。”清代作家徐珂在《清稗类钞》里,将“利人之危而乘之”之举称作“盗”。而诸如设局碰瓷、趁车主不省人事拍裸照式的“趁醉打劫”,又何止是盗?很多敲诈勒索行为,其性质恶劣程度远甚于盗窃。
一边是代驾市场快速增长,统计显示,2016年全国代驾行业总产值达154亿元,今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代驾市场规模达29.65亿元,其中最大的应用场景就是酒后代驾;一边是乱象丛生,虽然很难说能以“乱”概全,可毒疮纵非遍布仍是毒,若这些毒疮不尽早剜除,代驾行业迟早要为其背上黑锅,信誉受创。到那时,黑代驾恐怕会让整个行业付出“代价”。
车主和代驾的陌生人关系,车主醉后防范能力减弱的状态,都决定了,防止被黑代驾坑,不能只靠车主及其身边人多“长点心”,也不能主要靠后置性的法律惩戒去警示。用合理而缜密的监管“反黑”不可或缺。
说起来,早在2011年(也即我国酒后代驾服务出现的第7个年头),《刑法修正案(八)》明确醉驾可以入刑之后,代驾行业无主管单位、无准入门槛、无统一标准的“三无”情形就受到了密集关注。
6年过去,在醉驾入刑的助攻下,代驾行业从之前的缓慢生长期步入快速成长期,可这“三无”局面仍未根本改观——虽说今年终于有了非强制性的推荐行标《代驾经营服务规范》,可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依旧欠缺。代驾行业的“黑”与“白”,也傻傻分不清楚:该行业跟运输合同、雇用合同、承揽合同、委托(服务)合同都沾边,但又不能归于其类;运管、交警、劳动、物价等部门监管范畴似乎都与之有交集,但又都难以插手去管;“江湖规则”也在行业通行,有的代驾靠拳头划地盘,有的则跟酒店绑定,每月足额交管理费承包专属揽客区域……
对于蓬勃生长的代驾特别是互联网代驾行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未尝不可,但起码要让其摆脱管理无序的局面。黑代驾“趁醉打劫”,很多正规代驾司机却面临出事故可能需自掏保险、工资提现周期没到公司跑路、被醉酒司机殴打的痛点,如此情景不该继续。
每次代驾纠纷,本质上都是对代驾立法的催促。而今随着纠纷的频密、隐忧的普遍,通过对相关单位各明其责,严格代驾企业与司机的准入门槛,实行持证上岗,明确“车主-代驾公司-司机”的权责关系,包括将代驾责任险变成强制性责任保险,已迫在眉睫,而不宜再久等。
对代驾行业的监管不以混沌的“醉驾”状态运转,是保护车主和正规代驾权益的前提。这道理已不新鲜,可只要乱象频仍一日不消,对代驾立法的呼吁就一日不过时。(麦徒)
网约车地方细则不能背离规范初衷
郝昆
据山东东营当地媒体报道,10月31日,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东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炉,2018年1月1日起,东营市网约车合法化。
虽说这一网约车地方细则的出台,距离去年交通部、公安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宣告网约车合法化,已过去近一年半。但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将网约车的合法化最终落地,还是“好饭不怕晚”。
然而,该细则对网约车的门槛设置,似乎让人高兴不起来。比如,暂行办法要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需要是本地车牌,初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年以内,且行驶里程未满30000千米,购置价格不低于本市主流巡游车购置价格2倍,车身颜色应当为单一色调。
可以说,从车牌到车龄再到轴距甚至车辆价格,细则都进行了事无巨细的要求。虽说要求细或可利于精确管理,但一旦越过某种管理限度,便可能适得其反,让管理异化为实质的限制。在各种限定之下,这种门槛到底有多高,又是否足够合理,只要稍稍与其它具有代表性的城市进行对比,就不难得出答案。
比如,北京上海对车龄和车辆的购置价格都没有作出明确要求。即便在山东省内,这一网约车门槛也高于济南和青岛等绝大多数城市。
纵观各地的网约车门槛设置,一般都呈现出越是大城市,门槛越高的规律。但很显然,东营这样的城市是个例外。如此高的进驻门槛,不知道符合标准的网约车到底有多少?若这样的合法化管理最终变为对绝大多数网约车的排挤,是否走向了规范管理这一初衷的反面?这样的合法化管理,如何让人期待?
而且,对照当地网约车征求意见稿与最终的定稿,在对网约车的几项核心指标要求上,最终的版本几乎未有任何“让步”,这与北上广等多数城市的“经验”也形成了极大的反差。那么咆哮星际,这样的意见征求,是否真的到位了?最终的版本,是否真的能称得上是社会意见的最大公约数?
地方网约车细则的制定,确实要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比如对市场创新的鼓励,对民众出行便利和多元化出行需求的满足,并兼顾传统出租车的利益。但很显然,前两者应该是最核心的考量因素。这并非说传统出租车群体的利益就无需考虑,而是说,应有比片面抬高网约车门槛更好的办法,比如,降低出租车的份子钱,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对出租车管理体制的改革。若一味回避对既有管理制度的革新,而不惜对新的市场参与者予以限制,不仅缺乏应有的改革担当,也与时代的发展方向不符。
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已经写入十九大报告。大力发展共享经济,可以说已是各城市必须直面的经济课题,而对网约车的管理“尺度”不啻为是对待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衡量刻度。在这方面,东营式做法,显然非共享经济之福,也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张力和矛盾。(郝昆)
服务之道才是电商逐鹿的“下半场”
邓海建
10月24日,京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进军房地产市场。31日,居理新房联合京东房产召开房产双十一发布会,提出“房产真电商”。而在此前阿里就已进入房地产行业,并推出了“免押金”的租房平台。互联网企业看来是铁了心要把传统房地产行业“互联网+”。
顶层设计屡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决策定位直接使得2017年房地产市场调控生态渐次变轨,传说中的“长效机制”正在悄无声息地加紧闭环。一方面是“住有所居”的美好需求,另一方面是低端发展的租售市场——这种结构性矛盾,庸俗地说,是推高房价的重要肇因;客观而言,是中国房地产市场不够成熟的集中体现。
阿里也好,京东也罢,对地产的敏锐触觉显然是业务拓展的战略选择。但是,各电商平台起家的商品售卖服务显然和住房这种特殊商品之间存在较大区别。拿“双11”来讲,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6年“双十一”网购节综合信用评价报告》显示,2016年受理涉及“双11”网购节的投诉案件中,促销优惠不实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占比62%,主要包括优惠条件限制多、优惠承诺不兑现、保价承诺不保价等,电商平台服务乱象横生。试想,如果房子也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促销”,只怕不仅是消协不得安生了。
于此而言,线下专业服务,才是连接线上交易、匹配线上供需、导流线上效能的必然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京东与居理新房的联姻,大概是线上与线下的互补,虽结果有待市场的检阅,但在营销模式上确能“查漏补缺”。在这个模式里,如果说电商平台是连接、赋能和定制的第一环节,那么,专业服务机构就是落地、延展和增益的最后一环。这当然不只是对一家电商的战略选择有预言意义,更重要的是,它给电商在地产、健康、教育等特殊品类的销售中,提供了一个优化的路径选择:线上电商+线下服务。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就像网络成为“传统媒体”一样,电商迟早也会成为传统产业。电商平台如何优化升级,与现代服务业的有序对接是值得尝试的选择。当然,这需要两个前提:一是市场呼唤更多的专业服务机构,二是电商平台需要从“高处不胜寒”的线上走下来。可以想见的是:即便是淘宝这样的“散货”中心,如果线下专业服务能像当年的邮政网点一样遍地普及,别说爆仓的“双11”,就是平时网购,也会更舒心几许、更和谐几分。
一句话,服务之道才是电商逐鹿的“下半场”。除了盯着人气和荷包,还应在服务层阶与消费权益上来点创新之举。(邓海建)
非医生办诊所,宽进更需要严管
针未尖
在鼓励社会办医方面,深圳又一次有了新突破。11月1日,《深圳市诊所设置标准(试行)》正式实施,该《标准》最大的亮点是有两大突破,一是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不是医生也可办诊所;二是在诊疗科目上,也在全国首次突破诊所只能设置一个诊疗科目的规定,诊所诊疗科目可设置1至4个。
什么人才能开诊所?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此前各地执行的基本条件是,需具备医师以上职称、在医疗机构连续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等。尽管鼓励社会办医、鼓励医生开诊所等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但始终都未突破“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的规定。这虽然有利于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但在医疗资源紧缺的当下,也不利于社会办医的能量充分释放。
而深圳在全国率先“吃螃蟹”,放宽了对诊所举办人的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这一政策创新,无论对于医疗专业人士还是创业投资者,无疑都是一个有利风向标。
对不少医生来说,虽然开诊所的政策放开了,但他们要实现开诊所的愿望并不容易,只要他们还是公立医院的在职人员,要想多点执业或者开诊所,医院都会不乐意,可能会以增加工作量、搁置职称晋升等方式,限制医生在业余“单干”。所以这几年,社会上兴起的医生所开办的诊所并不多,可供医生多点执业的诊所也不多。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办诊所”,则为社会办诊所真正涌现提供了契机,医生也有了更多的执业机会。
此前囿于诊所只能由医生本人申办,有一些创业投资者被医疗蛋糕诱惑,走上旁门左道,不是医生就向他人租借执业医师证行医,没有诊所则向合法医疗机构承包一个科室开诊。标准的实施则意味着可以名正言顺地争食医疗大蛋糕。一些被创业梦想激荡的公立医院骨干医生在社会资本的裹挟下,也走出“温暖”的体制参与创业。
标准的实施对老百姓当然也有利好。一方面,身边的诊所变多,有全科的,也有心内科、神经内科等专科诊所,可以满足市民多样性的就医需求。另一方面,在“看病贵看病难”的现状下,社会办诊所真正发展起来,市场竞争充分起来,诊所经营者就会想方设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价格,以吸引患者。
诊所举办门槛被突破、诊所设置标准被放宽之后,面临的难题便是如何监管众多的诊所。对此,深圳将建立长效医疗监管机制,包括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负责人约谈制、通报公示制、全面巡查制、校验现场审查制、退出机制、扶持引导机制等。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建立信息公示宣传机制,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培育一批名诊所。合理全面的措施有了,就看能否严格执行。总之,诊所“宽进”之后更要“严管”。(针未尖)
个人开网店要工商登记不是退步
何勇
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经研究,本次二审稿草案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但是,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除外。
根据对电商行业的现行监管制度,监管部门对个人网店经营者采取网开一面的态度,进行模糊性处理,并不强制要求个人开网店进行工商登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也只是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而按照《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规定,除了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特殊情况之外,绝大多数个人开网店都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现在很多开网店的个人需要补充工商登记手续。这对于广大开网店的个人来讲,无疑是多了一道程序,增添了一点麻烦,有些人觉得不太能接受,这也是个人开网店要不要进行工商登记一直没有进展的障碍之一。但是,从电商行业的法治化角度说,个人开网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并不是一种倒退。相反,是保障实体店与网店之间进行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
公平公正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不管是线上的网店,还是线下的网店,应当接受同等的监管。如果个人开实体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而同等条件下的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这对实体店来说显然不公平,有悖社会的公平正义。按照《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规定,个人开网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实质上只是在工商登记这一块,让个人开网店与开实体店享受同等的权利义务,不再有差别,谁都不享有特权。而对于个人开实体店不用工商登记的,开网店同样不需要多此一举,比如农民在家、在农贸市场卖自产农副产品就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
另一方面,目前电商假货泛滥,原因之一就是监管使不上劲。个人开网店进行工商登记之后,让工商部门掌握本地网店经营者信息,有利于实现线上、线下的双监管,改变靠电商平台提供线索的监管模式。
我国电商行业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早已经跨越了野蛮生长阶段,步入了法治化轨道。此时推动个人开网店进行工商登记,并不会影响电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双创”活动的开展。因为只要网店依然能盈利,卖家一般不会因为要补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选择停止经营。况且,现在各地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很方便。
总之,对个人开网店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应当从法治层面和公平竞争角度多一点理解。(何勇)
任何时候都要记得打入法律的“楔子”
高亚洲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处理了一起“拐卖儿童罪”:因女友突然不辞而别,24岁的单身父亲小陈辞了工作,专门照顾4个月大的孩子。没有了经济来源,小陈便想找个好人家让孩子有个归宿。他遇到了因妻子无法生育想收养孩子的苏某,于是他们达成“协议”,由苏某收养孩子。然而几天后,小陈“发现协议上没有任何关于苏某的信息,意识到哪怕将来自己条件变好了也再找不回孩子”,于是报警称孩子被苏某拐卖想借此要回孩子。日前,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对小陈和苏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
两个原本毫无干系的家庭,因为一个孩子扯上了关联。无论两个家庭之前有着什么样的无奈和酸楚,回到最本质的问题,在他们之间,只是孩子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
收养自古以来就有,对无力抚养孩子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孩子送与他人收养,并不是一个坏主意,而对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来说,能通过收养的途径圆自己的为人父母梦自然不错。所以从这个事情的缘起来看,对任何一方来说应该都是愉快的,26岁的小陈不仅可以安顿好自己的孩子,还能“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对求子不得的苏某来说,能得到一个健康的宝贝,心情自不待言。
那为何现在的境地会如此尴尬?最关键的问题,还是在于两人没有按规矩办事,这里的规矩就是指法律。法律,是调节社会关系和规范社会行为的利器,任何行为都必须依法行事: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来讲,这是法治社会赋予公民的义务;而从个人权益保障层面讲,依法行事,其实也是法律为个人权益进行的托底保护。
回到此案,如果当初这个收养与被收养的行为能在法律路径内进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就能得到法律层面的规范和明确。从事实情况来看,在法律范围内这种收养关系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一旦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私人纠纷。即便出现了纠纷,也完全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得到合理解决,总不至于给对方套上拐卖儿童罪的嫌疑。
对其他人来说,这个案子也是一次生动的提醒——在任何时候,都记得打入法律的“楔子”。楔子的最基础含义是填充器物的空隙使其牢固的木橛、木片等,简而言之是用来堵防漏洞的。在处理社会事务时能依法行事,就相当于把法律作为楔子打了进去,可以用来堵防漏洞。
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作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后,双方的收养与被收养关系能否持续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依然要期待,在法律的托底保护下,孩子能得到最好的安置,双方家庭都能尽早结束各自的辛酸。(高亚洲)
大学“种菜课”是怎样一种理论联系实际
然玉
据报道,浙江农林大学农学院有一门必修课叫《农业生产综合实训》,下地种菜是这门课的重要部分,期末成绩主要看收成以及同学们的参与度,学生们从大一开始就要下地干活,怕虫子、怕晒黑,种不出萝卜番薯就拿不到学分。学校对本门课程要求严格,还请来资深农民当助教,根本糊弄不过去。为避免误了农时,学生的寝室里都挂了24节气图。
“下地种菜”作为必修课并不多见,这一既有专业内涵又有生活意趣的课程设置桃色医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对现代大学教育的某种修正。相当长时间以来,高校教学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已然引发了种种问题,比如学生们的就业不适,人才结构的不合理等等。置于这种大背景下,“下地种菜”类接地气的必修课注定会获得围观,公众对此的朴素期待是,希望大学能有多一点类似的练手机会和技能训练。
当然,有必要说明的是,就算绝大数农业大学没有开设所谓的“种菜课”,但是各个学校有着各自的实操课程。现实中,此类学校普遍都自建或合建有专门的农场、果蔬基地等等,以此为平台,学生们得以在特定场景下将理论运用到实践。只不过,与“种菜课”根本不同的是,这一情境下的“实践”其实更多还是观察和实验而已,学生们在其间所扮演的角色仍然是研究者而非是农人。
浙江农林大学的“种菜课”中,学生们自始至终都亲力亲为,与真实的农业生产者无异。诚如校方所希望的,这一安排有效推动了学生们“学以致用”,对今后就业势必大有好处。然而需要看清的是,有鉴于现代社会的专业分工以及现代大学教育的内在属性,诸如“下地种菜”之类超高还原的实践课,其实际效果注定不宜过度夸大:大学农学专业的学科目标旨在培养与农业相关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他们的核心竞争力并不在于知晓多少传统的农业生产经验,而在于掌握了多少专业知识与技术能力。
理想状态下,农学专业的毕业生,应该超越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并成为“新农业”的开拓者、引领者——向资深农民学习下地种菜,更适合理解成是为此所做的某种“特殊的准备”。
大学教育到底该如何处理与实务实践的相对关系,这从来都是一个问题。让大学生下地种菜不是目的,如何让“种地”真正转化为学生们学科素养、专业能力的提升,才真正值得思考。(然玉)
初中生解剖青蛙:
科学教育和生命教育如何协调?
周云
“这个周末里,每当吃饭看到盘子里的肉时,便不免心生内疚。在实践课上,老师买来几只田鸡,进行刺激、脱皮、去头、解剖的实验……这只可怜的青蛙让我明白蜜色死神,不想被别人主导自己,就要学会做一个强者。”近日,广州市美华中学初二(3)班李颖诗的一篇周记被校长易超发现并转到教师群里,没想到却引起了全校教师关于科学实验和人文关怀的激烈讨论。生物课堂能否拒绝血腥?老师如何开展教学和引导学生呢?
本来是科学教育,却演变成了关于伦理的诘问,这肯定并非出自老师的本意。但问题的提出,倒也是很有意义的。这里面有两个命题,一是科学教育中的伦理问题。二是生命教育的界限问题。
关于科学的伦理问题,很早就有人注意到了。在某种意义上来讲,科学是一种工具,可以用来造福人类。但是如果没有恰当的伦理指引,也可能会为害人类,这样的例子很多,大到各种能够造成大规模杀伤的武器,小到将科学技术用于破坏食品安全,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等等。科学对人类的伤害,主要就是集中在对生命的伤害。科学伦理的根本,就是要树立尊重生命的意识。有了这样一种意识,无论是科学技术的创造者,还是科学技术的使用者,就都不会用科学技术损害人类的利益。而尊重生命的意识,也需要从小培养,“从娃娃抓起”。
由此看来,初中生解剖青蛙,还是有诸多不妥当的地方。理性地说,解剖青蛙是一种正当的行为。但对于一个未成年初中生来讲,解剖青蛙这个行为本身,更有可能给予她感性上的冲击。这种冲击最糟糕的结果,是在感情上对于动物生命的淡漠,进而可能导致对人的生命的淡漠。当然也有可能激发对生命的同情,就如同新闻报道中的李颖诗同学那样,但毕竟前一种后果发生的几率也很大,造成的不良影响也很严重,决不可掉以轻心。因此,在诸如此类的教学当中,必须要关注未成年人的特点。所以应该尽可能减少乃至避免活体解剖,用别的方式方法代替。如果这种活体解剖不能避免,那么教师需要在教学中,用比较大的篇幅向学生阐明尊重生命和活体解剖内在的意义关联,学生了解到田明建事件,动物个体生命的牺牲,是为了人类在整体上更好地了解动物,从而更好地促进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但是,生命教育也不能走极端,突破应有的界限。一些环保人士和动物保护人士,在这个问题上,鼓吹人与动物权益的绝对平等,是典型的“真理再往前走一步就是谬误”。人类必须尊重动物的生命,但人类的利益无论如何也高于动物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促进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归根到底也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类的利益。对孩子进行生命教育,这也是需要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教会孩子的道理。
自行车“无路可走”呼唤人性化交通体系
朱昌俊
从“自行车王国”到汽车遍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路权之争再次引发关注。连日来,“童话大王”郑渊洁通过其个人微博发文称,北京朝阳区六里屯一带,原本狭窄的道路被画上停车线,并有人收费停车,导致自行车骑行时“无路可走”。对此,朝阳区政府通过官方微博回应郑渊洁称,已将问题转至相关部门,并会第一时间通报处理进展。(11月1日新京报)
来自童话大王郑渊洁的个人反馈,可能并非出自严谨的调查,但在当前共享单车普及,骑自行车出行的社会习惯再次流行起来的大背景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路权上的矛盾突出,确实是不争的事实。并且这种现象,不只是存在于个别城市,而是有着普遍性。借由名人效应的公共性,此问题理当获得更多城市的关注和回应。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路权之争,其实是有客观原因的。过去十几年,我们社会的小汽车数量呈现出井喷式增长,汽车迅速取代了过去的自行车,成为市民的主流出行方式。这一现实之下,城市的道路体系,从规划到设计,都不可避免地以汽车为中心,或是汽车优先。所以我们看到,其实在共享单车兴盛之前,关于人与汽车、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路权争议就已经属于常态。而当共享单车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行车出行,就势必令原有的路权分配“矛盾”更为凸显。自行车作为相对“弱势”的交通参与方式,会感觉“无路可走”,其实是可以预料的。
但无论是从人们出行习惯的改变,还是从绿色出行理念的推广来看,重塑路权分配,给予自行车更多的路权、打造更安全的骑行环境,都是必要的。事实上,近年来随着共享单车的普及,已有越来越多的城市提出建设自行车专用车道或是城市慢行系统,这对于缓解自行车“无路可走”的尴尬,整体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系数,相信将发挥重要作用。但仅仅有硬件上的优化,还不够。
汽车社会呼吁汽车文明,而一个自行车友好型的交通出行体系,必然少不了自行车文明的归位。比如,此前就有专家建议,应该在城市重新普及自行车骑行手势;与此同时,汽车驾驶者也要更好地适应与骑行者的文明共行。另外,在停车场资源的分配上,也应该平衡好自行车与汽车的需要,如街道停车位设计不能只考虑汽车的停放,自行车也需要适当的停放点,既方便骑行者,也利于城市秩序的规范。当然,这种设置,可与共享单车的停放一并考虑。
时隔数十年后,自行车出行重新成为一种多数人的“生活方式”,这意味着交通体系的参与者、参与方式都变得更为多元和复杂,也相应对城市交通道路体系的设计与规划的精确性、人性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城市道路资源配置,主要考虑的是如何让汽车通行获得最高的效率。而现在,行人、自行车对道路资源的需求,理应在交通规划当中获得更多的保障,并且从精确设计角度,体现对不同交通参与者的尊重。如北京目前正在研究对斑马线的位置进行优化调整,将路口的斑马线前挪至车行道,以缩短行人通行距离,减少与机动车的相互干扰,这种理念和方式值得更多的城市学习。
一个以人为本的城市,其中很重要的衡量标准,便是交通体系的设计和道路资源配置,是否能够同时满足多数人的不同出行,而非“唯汽车化”。希望童话大王郑渊洁的提醒和呼吁,能够真正加速城市人性化交通体系的改造和建设步伐,让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步行、骑行还是驾驶,都能够实现便利、安全、高效的出行。
严罚花钱“刷好评”
更需惩治“托”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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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与现行法相比,三审稿对电商领域发生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墨颇多,要求“经营者不得对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收紧了对线上“刷单”、线下雇“托”等虚假宣传、虚假交易等行为的监管力度,情节严重的拟处最高200万元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随着互联网和电商产业的蓬勃兴起,网购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突出现象。权威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人,其中,网购用户达到4.67亿人,占比63.8%。庞大的网购人群带来了旺盛的购买力,近年的双11购物节销售额迭创新高,去年更是一举突破千亿元。可以说,网购的迅速普及,既为消费市场带来巨大活力,也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购物方式。
然而,电商与网购毕竟有其局限。因为无法当面验证商品品质及商家服务,加之对商家的信誉缺乏了解,人们网购时只能凭商家的描述,及以往购物者的评价来判断该商品。为了提高信誉和所谓“美誉度”,一些商家便动起了“歪脑筋”,花钱雇“托”进行虚假交易,或给予“好评”。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刷单、刷好评”,它已成为电商业的普遍现象,在那些品牌知名度不高或新开业的电商中尤其盛行。一些电商的交易记录和跟帖评论,看起来购销两旺“好评如潮”,实则都是靠“托”炒作起的虚假繁荣。
花钱雇“托”进行虚假交易和刷好评,如今已成为一些电商的主要营销方式。就商业伦理而言,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在法理上,虚假交易实则等同于欺诈,于法所不容。其道义的理亏与污点,即便采用此法的商家也心知肚明。但奇怪的是,这种堪为下三烂的做法居然颇为流行,以致刷单刷好评已蔚然成为产业链。有网友将其作为网络兼职,甚至还有人专营此道。
显然,雇“托”刷单刷好评的做法,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新兴电商市场的商业伦理亦是一种扭曲和戕害,必须予以严惩。因此,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稿不仅明确界定了电商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亦加大了对包括刷单、刷好评在内的虚假交易,以及虚假商业宣传的打击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这是必要的世家六月浩雪。而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加之电商注册方便,亦需加快整个电商界的信用体系建设。否则,一些受到处罚的电商,可能很快就改头换面另立门户,再行欺骗之事。显然,对欺骗消费者的不法商家,既要有强大的法规威慑力,亦要彻底堵住监管漏洞,断其后路,以防卷土重来。
眼下电商领域的刷单与刷好评现象泛滥,与泛滥于网络的各种造假机构和专事虚假炒作的黑色产业链不无关系,可以说,两者互为寄主、共生共存。因此,在立法和监管上亦需强化打击力度。互联网的虚拟性,为各种造假现象提供了沃土,也催生了像刷单刷好评等靠造假谋生的“托”产业。它们对互联网及电商业等的品牌信誉危害甚大,如果不加以铲除,势必将危及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对此绝不可掉以轻心。
拒“啃老”罚“坑老”
须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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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起,新修订的《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新规较原条例作出大幅修改,其中明确了家庭赡养的义务和责任,要求不得将共同生活的老年夫妻强行分开赡养,老人有权拒绝子女“啃老”,对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人财产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和欺诈销售等坑害老年人现象突出的问题,《条例》也作出专门规定,对六类“坑老、骗老”等行为要求从重处罚。
老龄化社会的蓦然降临让我们整个社会都有点猝不及防,无论是法规制度建设还是公共养老保障等,都显得“捉襟见肘”。广东省较早关注到这一问题,早在1991年就出台了《广东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是国内最早制订老年人保护地方法规的省份之一。今次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新条例,又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出现的新问题,作出较大修订。内容更加全面丰富,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对老人应享的社会福利和家庭子女赡养义务,以及权责界定等都作了明文规定,无疑更有利于今后老年人的权益保障。
社会的不断前进,令得老年人权益保护呈现出诸多新特征,凸显出错综复杂的格局。在以往,子女孝敬父母、后代赡养老人那是天经地义。父母的财产如何支配,遗产又怎样继承等,决定权在父母,子女顶多有建议权。如今却不同了,一些家庭的纲常伦理完全颠倒,子女成人了不仅不养老,反而赖在父母怀抱里。这种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啃老”还心安理得,更甚者还要抢夺父母财产。有的老年人的婚恋也受到子女的无理干涉,以致闹出家庭悲剧。
而在社会上,近年更是出现种种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以及电信诈骗等。打着各种名目如“养生保健、免费体检、老年理财”等等网络和街头兜售把戏,看似对老年人殷勤备至,实则背后陷阱套路密布。误入其中的老人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想维权却又万般曲折艰难。
凡此种种,都令到当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变得困难重重,它不仅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也令得一些老年人生活备受困扰,难以安享晚年。尤需一提的是,老年人遭遇的诸种打击,不只是财物上的损失,其精神上受到的折磨更甚。
然而,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对一般家庭矛盾和老人赡养等问题,外人又很难获知,更遑论介入。即便父子两代人出现纠纷,设若不是诉诸法庭,旁人很难干涉。但是,现代社会类似家庭矛盾冲突又呈增多趋势,对此,既要靠法律及道义的约束,亦需有完善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的老年群体,社会救济绝不能缺位,只有这样才能令隐蔽的老人权益受损问题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否则,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益保障很可能沦为空话。
至于对那些专事“坑老、骗老”的违法行为,除要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外,更重要的亦应放在加强防范上。这也需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及社会组织等共同努力,强化社会监督,从而筑起确保老年人权益的“安全防护网”商秀珣。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每个人都终将会老去粗口喊麦,关爱老人、保障老人权益,既是家庭子女的义务,亦是全社会的责任。
竞选家委“拼”的是奉献而不是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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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海归、外企高管、集团老总,有资源、有人脉……近日,沪杭等地一些小学家长的朋友圈里,家长委员会的竞选宣言引发一众网友的关注。家长们为赢取家委会的一个席位,竞相亮出名利“撒手锏”,一个比一个牛,一个比一个自信心爆棚。以至有网友调侃,还以为竞选总统呢,谁知却是家委会!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为了孩子,家委会的席位之争引发爹妈实力之拼,好端端的家委会竞选异化成“关系秀”“名利秀”。若为父母者胸怀教育改革大业,竞相为育才兴邦之百年大计屈尊献技,纵然心情迫切一点,扮相欠佳一点,公众仍可为其喝一声彩。即便只为孩子学校或班级小团体着想,立志做个“好家长志愿者”,旁观者也不妨拍拍掌鼓励。然而,如果父母只是“担心孩子吃亏”,抑或为着“入阁”家委会后某些潜规则的利益交换,那就另当别论了。
被众多家长热捧的“家委会”又是怎样的神秘角色呢?按照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指导意见》,家委会是作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作为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显然,设立家委会是为了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便于家长与学校沟通,以利更好教书育人。家长拥有社会资源利于学校与社会的共建,但也仅此而已。它既不能变成学生成绩优劣的利益交换筹码,更不会成为学生成才和人生成长的顶梁柱。
家委会并非我国所独创,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都有。从国外情况看,家委会似乎并不是个广受家长追捧的“岗位”,毕竟它需参与者有相当的奉献精神。而我国有些家长对竞选家委会表现出近乎偏执的热情,其实反映出人们对孩子教育的一种“社会性焦虑”,拼幼儿园、拼起跑线、拼好学位,如今又发展出拼爹妈、拼“靠山”、拼“后台”。
而追根究底,学校家委会竞逐上演的“资源秀”“关系秀”,也是当下社会媚俗现象的缩影。办什么事不是靠明规则走正常程序,而是要托关系找门路,以至社会充溢着“人脉经”和“关系经”,似乎离开这些就无法通行。而类似现象反映到学校则是有地位有身份的家长就受重视获礼遇,或者校友发达后就成了学校的“人脉资源”,不仅重要活动被请到主席台,亦成为学校炫耀名气的资本。最终,安静读书的校园也变成了“名利场”。
然而,我们是否想过,如此做法对孩子成长究竟有多大裨益?某些功成名就“出人头地”的家长,有无省思过自己今天的地位和社会资源,究竟多少是靠名利交换所得?不错,我们社会相信“爱拼才会赢”,但拼的是努力、发奋、自强不息。尤其是对打基础的孩子来说,任何知识和才能的获得,哪一项不需刻苦的学习与磨砺。假如学校都奉行名和利的博弈,学校在人们心中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
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孩子的心智成长亦需健康的教育环境。学生素质培养既不能越俎代庖,也不可能靠利益交换获得。家委会是促进学校教育的一环,不应掺杂其他东西。假如把社会上那一套畸形的名利交换潜规则搬到学校来,那就是念歪了好经,不仅无益于孩子的人格成长,甚而适得其反。
国考冷门职位
需要加加“温”
冯海宁
距离2018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截止日期还余3天。5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特别提醒,对于无人通过资格审查职位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较低职位(小于3:1)张榜“点名”,在被点名的3600余冷门职位中,853个职位尚未“脱零”,较之去年被点名的职位数有所减少。(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有关部门及时“点名”3600余冷门职位很有必要,这既是提醒考生们报考这些竞争相对容易的职位,以便帮考生实现“公务员梦”;同时,这也是给冷门职位“加温”,以便使这些职位招得到人或招到优秀人才;最终目的是实现从“冷热不均”向“冷热”相对均衡发展。
不过,仅点名冷门职位提醒考生是不够的,还应该对这些冷门职位进行针对性“加温”。比方说,造成部分职位遇冷的原因之一是,考生没有看到这些职位的优点,不妨对冷门职位进行点评,对其优点进行推荐,以便考生客观看待理性选择,相当于一次特殊的报考辅导。
再如,有关部门能否适当降低冷门职位的限制条件,也值得考虑。由于很多职位在对基层工作经历、学历、专业等方面有硬性要求,就把大部分考生挡在了门外。如果能调整部分冷门职位的限制条件,给考生一些机会,相信不少考生愿意抓住这种机会,去选择冷门职位。
此外,部分专业冷门造成职位冷门,今后有关部门不妨向设有相关专业的高校重点招录公务员,以解决特殊专业人才之需。如果某些职位年年都冷门,部分高校是否有必要调整专业设置,需要思考;有关部门能否提高冷门职位的各项待遇,也可以考虑,总之不能让冷门职位“冷”下去。
如果少数冷门职位一直不能通过国考来招录公务员,还有一种思路解决“冷”的问题,那就是放弃招录公务员,向社会上的专业机构购买相关公共服务。由于部分社会机构工作待遇好,聚拢了相关专业人才,如果向这类机构购买公共服务,就不用再为部分职位遇冷发愁了。
而且,对于某些冷门职位,还可以高薪招聘合同制公务员,这是一种市场化吸引人才的手段。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在试点这种用工方式。如果用高薪招聘来解决冷门职位的用人问题,应该可以收到明显效果,可作为选项之一。
目前被点名的这些冷门职位,并不意味着最终冷门,当然最终肯定有一部分职位不受欢迎。对此,有关部门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并调查摸底,制定针对性激励政策,以防止某些冷门职位年年遇冷。因为这会影响到具体用人单位的工作,当然也不利于人才合理分流。
坦率地说,冷门职位过多也暴露出国考模式有些僵化,滞后于人才市场发展。如果国考或者政府部门选人用人,能适当增加灵活性,或者向某些成熟的企业招聘经验学习,就能吸引到所需要的人才。虽说国考严格、规范很有必要,但相关体制机制不能陷入僵化。
简言之,这次被点名的冷门职位,既是在提醒广大考生,也是提醒有关部门。对考生而言,应当积极去“捡漏”。对有关部门来说,则需要思考“冷”的深层原因,从根子上“加温”。
重奖工匠能否唤回迷失的工匠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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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日燕青纹身,广州市黄埔区的一则新闻引起人们关注。据报道,2017年度“黄埔工匠”评选活动开始启动,获奖者每人将得到60万元的奖金。今后该活动将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0名,区政府将向“黄埔工匠”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同时,黄埔区年度优秀高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评选活动也在火热进行,获选者可一次性申领6000元的住房补贴,评选总名额不超1000名。
在注重物质激励并动辄给豪车、别墅及百万元奖励的当下羌族碉楼,60万元的奖金算不上特别耀眼,但作为奖给在基层一线工作,且工资收入不高的“工匠”来说,60万元确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有报道称这创了全国之最,且不论准确与否,说其罕见应不为过。
重奖工匠凸显出地方政府对“工匠精神”的重视与弘扬。多年来,人们见惯了诸如科技、文化、体育等杰出人才得重奖,但对那些坚守基层岗位,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具有高超技能和技术的人才来说,所获物质奖励却多是象征性的。有的技能高手甚而长期默默无闻,这与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的地位明显不符。
正因为“工匠精神”的普遍性阙如,在相当长时间,中国产品往往被人视为不上档次,甚至是山寨、低劣等产品的代名词。显然,中国要想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离开了成千上万秉持“工匠精神”,专注敬业、精益求精,技艺娴熟或身怀绝技的技能型人才,那是不可想象的。或有人问,现今已是数字化、智能化时代,许多生产都靠机器人了,还需要“工匠精神”吗?其实,天上掉不下自动化,任何现代工业都要靠人创造,愈是高科技产品愈需要高技能“工匠”。
我国历史上原本并不缺乏对工匠精神的传承,诸如发明多种木匠工具的鲁班,建造赵州桥的李春等,可谓名垂千古的“大国工匠”。而许多传统民族品牌,其创立也常与身怀绝技的工匠有关。只是,到了近代这种师徒相传的工匠精神和技艺渐趋淡化以至失传。这不能不说是巨大损失。在中国制造面临向中国创造转型的今天,重提“工匠精神”意义非比寻常。众所周知,德国向以工匠精神而闻名,正因为此,这个仅8000万人口的国家,有世界名牌2000多个。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我国,这方面仍有极大提升空间。
政府出资重奖基层优秀的技能型人才,这对弘扬“工匠精神”无疑是必要的。对地方政府来说,这也是吸引专业人才,提升本地制造业优势的有力举措。但就社会而言,如何通过制度的创新来构建利于“工匠精神”传承的文化氛围,无疑更为迫切和现实。譬如,如何提高“工匠”社会地位及待遇的问题。虽然目前舆论上重视“工匠精神”,但在许多人眼里,所谓“工匠”其实也就是“打工的”,或者没有根基的“农民工”,纵然其技艺娴熟技能超群,也只能在企业内部受到赏识,到社会上就很难摆脱底层打工者的烙印,更不可能享受社会精英的待遇。
显然,要想全面提升基层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地位和待遇,需要有一套系统性的制度,如对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来说,无论在落户还是提供廉租房等方面,对那些成绩突出的“工匠”们能否像引进高科技高学历人才那样享受特殊礼遇?收入分配等方面能否也像高技术职称者一样?或至少相当程度体现技术人才的薪酬?总之,要想培养和鼓励更多的“大国工匠”,其社会地位和日常物质待遇的提高都不可少,更不能只是口惠而实不至。
“双11”更是塑品牌树形象黄金季
范子军
又到一年“双11”,今年商家促销活动的内容纷纷推陈出新,玩法更加复杂。预售、订金膨胀金、满减红包、直降红包、返现券优惠券以及7天或30天保价政策。在让人眼花缭乱的促销背后,消费者真的能够做到安心购买吗?人民网IT频道收集了往年“双11”期间常见的五大陷阱,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网络购物一定要科学、理性消费,如遇到购物陷阱一定要保留好证据以便进行维权。(11月8日人民网)
第九个“双11”节启幕在即,作为一年一度的电商黄金季,自然是各路商家必争之季,相关部门的预测显示,今年“双11”期间需求旺盛,全国快(邮)件业务总量有望超过15亿件,同比增长35%以上。面对这块巨大的“蛋糕”蛤蟆健,谁都不肯轻易坐失机会,商战烽火转眼间已然到处弥漫。有鉴于此前“双11”期间出现过的各种“坑”,要求商家诚信经营的提示、提醒剁手党防止陷阱的预警无疑也显得必不可少。
对于商家来说,抓住“双11”机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生意、盈利规模如何事关全年绩效,甚至可以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想方设法、竭尽所能,豁出去拼抢每一张订单、赚好每一笔利润,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双11”既是电商抢生意的黄金季,同时更是塑品牌、树形象的黄金季,能否借助全国乃至全球消费者集中聚焦的风口,以优良的诚信、品质示人,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美誉度,不仅事关当前,更关系到日后在市场有多大的消费黏性和市场影响力,也就是说关系到自身未来能否在浩瀚的电商海洋中脱颖而出,从激烈的市场竞争夹缝中最终胜出。
昔日极少数电商、平台存在的诸如刷单、炒信、先涨价后打折等有违商德、有失诚信的做法,看似眼前可以算计到部分网购者,实际上是个短视行为,最终“坑”的还是自己;随着相关规制的健全、完善,舆论监督、市场监管力度的加大,某些电商放弃了赤裸裸的坑蒙、欺诈做法,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处心积虑在营销规则上玩噱头、搞忽悠,虽然可能绕晕一些消费者,到头来只会消弭消费者的耐心和信任而得不偿失excel有效数字。真正精明的商家理应无需别人监督、提醒,把“双11”看成难得的品牌形象推介机遇,主动擦亮自己的诚信、品质招牌,既做了生意又攒了声誉,既赢得市场又赢得尊敬。
诚信立身、诚信立业是古今中外的共同法则,未来电商业态必然越发走向成熟,彻底告别粗放式经营格局,消费者同样必然变得越来越理性、成熟,失信、违规经营者不仅要进监管“黑名单”,而且消费者心目中也有一份“黑名单”,无论是“双11”黄金季还是日常经营,不拼潜规则拼信誉、品质,才是商家应有的理性和智慧。
托管机构再曝丑闻
监管漏洞务必堵上
南山
近日,携程托管亲子园教师打孩子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教师除了殴打孩子,还强喂幼儿疑似芥末物。上海本地记者就此事向携程官方求证,确认此事属实。携程表示个别教师严重失职。目前,涉事人员已被解雇,并已经报警。
从媒体报道来看,这个亲子园当初是经有关部门牵头,携程公司与上海一家杂志社旗下“为了孩子”学苑共同打造的日常托管服务项目,着力解决职工1岁半至3岁左右孩子在上幼儿园之前家中无人带教的困扰。这意味着托儿所容纳的是比幼儿园儿童年龄更低、更没有反抗能力、更弱小的群体。一旦发生虐童事件,对儿童身心伤害后果更加严重。
每当发生幼儿园虐童事件,常常会点燃公众的愤怒,此次再次发生教师打孩子事件,表明某些幼儿园、幼托机构的虐童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
除了愤怒和指责,我们应更加关注相关机构的资质牌照、人员素质和管理能力,有没有具体的上级部门开展常态性的监督?
在资本驱动和品牌运作之下,不少幼托和早教机构,往往能准确捕捉市场痛点。比如针对三岁以下孩子开展托管业务,就是一个普遍强烈的刚需。然而很多机构往往只是以教育培训之类的名目注册,本身并没有真正的幼儿管理能力和资质。要去追问这些托儿机构执照,往往会发现名不副实。但不少家长却很容易被某些看起来有“时尚感、国际感”的机构所感染。如果再加上有某些名企注资和冠名,托管还能学英文之类,就更容易增加家长的信任感。
结果,家长对于孩子身心安全和健康的核心问题,其实是难以掌握的。一个孩子如果受到不良对待,虽然身心被侵害,如果情形轻微比如仅仅是言语侮辱,很可能一年半载都难发现。家长很难有证据去举证是幼托机构的原因导致孩子某方面的身心障碍。幼托机构的育儿手段,往往处于暗箱之中。很难有具体的指标判断其优劣,只有爆出事端,人员素质问题才会浮出水面。
虐童事件能够得到还原和揭露,除了幼童的反映,关键还在于摄像头监控,且视频资料没有被毁灭。因此政府部门对幼托机构的监控,基本的前提就是要保障视频摄像设备的完备、资料的长时间保存。如果条件成熟,未来视频接口还应该链接到教育部门,以方便随时调用监督。
当然,仅有视频监控是不够的,毕竟监控也有死角,不良行为可以很隐秘迅速,难以被觉察。因此,关键还是靠对从业者的门槛设置和过滤。相比于老牌幼儿园,很多资历尚浅、经验不足、急于牟利的机构招聘的人员素质往往参差不齐,成为经营能力最大的短板。行政管理部门有必要收紧管理的手腕。通过详细核查,防范监管空白区。对于开展幼儿保育业务的机构,务必重点监督。否则,单是靠市场淘汰、家长投诉,把事件仅仅看成是民事纠纷,那么很多不良的行业潜规则就会继续埋藏下去。
让炒房客彻底绝望还要持续发力
冯海宁
十余年里,作为资深投资客和房地产从业人士,江然(化名)所积累的财富大多都是靠买房和卖房得来的。但最近,江然感慨:“真的‘杠’不动了。”她预感自己的炒房生涯已经告一段落,未来不可能再靠借杠杆买房发财。(11月8日第一财经日报)
过去多年,房价上涨的背后有一种“推手”就是炒房客。早期,一些地方投资者“组团炒房”,如“温州炒房团”、“煤老板炒房团”等。这几年,即便各地实施限购等政策,仍不能完全阻止炒房客的脚步。但从上述炒房客的说法来看,炒房已不是那么容易了。
自从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新定位之后,我国楼市调控重点之一就是遏制投机炒房,还原房子的居住属性。由于很多炒房客是借杠杆买房,比如利用消费贷资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因此成为这一轮楼市调控、整治金融市场的关键。
最近几个月来,多个省市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严查消费贷流向,防范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收效比较明显。不久前,有机构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3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回落至37.8%。炒房客应该最能感受到严厉整治金融市场决心。
由于炒房客既熟悉楼市和金融市场的潜规则,又有相关的人脉,借杠杆买房自然就比较容易。如今炒房客都感慨“真的‘杠’不动了”,说明整治措施击中了炒房现象的要害。一旦能让借杠杆买房或者炒房客退出楼市,无疑会加快房价回归理性的速度。
既然“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聪明的炒房客应及时知难而退,不要等到难以脱身的地步。炒房客越早退出楼市,不仅房子会越早回归居住属性,同时也能减少金融风险。不过,此次整治究竟能逼退多少炒房客,还需再观察。
从目前情况来看,整顿金融市场秩序正处于高压态势,相信这种态势还会延续一段时间。至于多少炒房客会退出楼市,关键取决于整治力度。同时,我们还要清醒意识到,即便某些投资客炒房生涯会告一段落,但也不排除在今后某个时点再度乘虚而入。
因此,在没有把炒房客彻底赶出楼市之前,楼市调控和金融市场整治绝不能松劲,这既是因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眼里,房贷仍然是其优质资产;也是因为在很多炒房客的眼里,房子仍是最佳投资品。只有持续严厉整治让炒房客绝望,才能收效更明显。
过去多年实践证明,在一些严厉调控周期,部分炒房客会被迫离场;然而一旦严厉调控周期一过,又会再度进场。所以,必须构建长效机制防范炒房客借杠杆买房。首先,应进一步健全金融制度和监督体系。其中,技术手段监控非房贷资金流向很关键。
其次,需要早日完善房地产税收治理体系。过去之所以炒房现象很活跃,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调节手段不灵或者缺失,一方面是住房持有环节税收是缺失的;另一方面是住房交易环节税制不完善。从国外来看,不仅会对炒房行为征收较高的交易税和资本利得税,也会对持有环节征收房产税。
再者,让房价回归理性是挤出炒房的基础。炒房客敢于借杠杆买房,一个重要原因是预期房价会上涨,有利可图。只有让房价回归理性,使炒房客看不到希望,才能自动退出。而要让房价理性起来,需要市场、法律和行政调控手段同时发力、持续发力。
“一二三四”开启《索玛花开》密码
隔山
11月6日,北京,伴随着原生态的彝族歌曲和口弦表演,《索玛花开》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新闻发布会举行。当晚,四川造《索玛花开》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播出。这是国内第一部反映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现实主义农村题材电视剧。(11月7日《四川日报》)
《索玛花开》以真实的彝区农村现状为背景,展现了彝区人民在精准扶贫政策的推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靠勤劳脱掉贫困帽子,实现幸福生活的故事。该剧刚上演就立即引起了观众的广泛关注,成为了人们近日谈论的热点。其之所以成为一部热剧,源于它是反映现实的作品,紧扣了当前脱贫攻坚的主旋律,其中大部分的素材就取自于彝区发生的真实故事。笔者认为,要真正看懂《索玛花开》,看后受到启发,首先应用“一二三四”来解密。
一部电视剧,创造两个第“一”。该剧不仅是国内第一部反映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的现实主义农村题材电视剧,也是第一次以女性书记的视角来描写脱贫攻坚事迹。剧中展现了四川凉山州壮美的自然景观与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以凉山为着笔点,展示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巨大发展和变迁。该剧的播出定将增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自信心和取得决胜脱贫攻坚的决心。
说起“二”,立马想到两个主角。从该剧剧情简介看,贯穿全剧始终的主要有两个主角人物。其一是到艰苦的谷莫村担任第一书记的经济学女博士王敏,其二是因拍家乡美景而引起网络轰动的外出打工的彝族小伙子木呷,全剧聚焦这两位主角,以“由误会-矛盾-冰释前嫌”为主线,通过错综复杂的故事情节,讲诉了他们带领当地村民,在精准扶贫这一大背景下共同脱贫致富的故事。而该剧正是从两个主要人物着眼,将观众的目光转移到现实中,去关注千千万万正战斗在贫困地区,带领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的党员干部和回乡创业人员,表达对他们的由衷敬意。也正是他们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尽责实施精准脱贫,我们国家才取得了每年超千万人脱贫这一让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
所谓“三”,就是一剧“三片”。该剧不仅讲述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故事,传递出实施精准脱贫的正能量。剧中还将少数民族地区大量的生活、风俗、文化以及环境元素展现在观众眼前。就此来说,该剧既是一部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精准脱贫的成效检阅片,又是一部对少数民族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记录片,也是一部反映少数民族悠久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的宣传片。随着该剧的播出,将会掀起一股旅游热,该剧播出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无法估量的,其附加值恐怕也是电视剧制作者预料之外的。
再说“四”,最让人联想到四川。众所周知,凉山州是四川省管辖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之一,也是全国14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之一。四川自始至终把少数民族地区精准脱贫工作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大力实施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和藏区彝区“9+3”免费职业教育,大力发展医疗、社保、就业等各项社会民生事业,推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就凉山州而言,2016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达到了10368元,比2014年增加了1906元,平均每年以11.3%的速度增长。高质量完成了454个贫困村退出、11.35万贫困人口减员任务。凉山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创造了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精准脱贫样本。
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是法定权利而非惊喜福利
然玉
这两天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并且,还是由业委会成员挨家挨户把这个大红包送到居民手中。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公共收益。其实,发这“公共收益”红包的并不只这一家!早在2015年7月份,园区都市花园就将公共收益126万元以物业补贴发给了业主。(11月9日澎湃新闻)
说是“物业给业主发红包”,其实一点都不准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小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收益,本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就此而言,物业派发小区公共收益,绝不是发善心送福利,而只是在履行法定义务、维护业主权益而已。但,就是这波照章办事的“常规操作”,却还是引得无数围观者感慨不已。一派“别人家的小区”羡慕腔调中,大多数业主合法权利被空悬的尴尬现状,又一次成为了舆论焦点。
对于不少业主来说,所谓小区公共收益,一直是一种“沉没的权利”汽车用品报。一方面,他们对这类“利益”往往缺乏主观感知,有些甚至不知道其存在本身;另一方面,就客观条件来说,此类“权利”的实现也是障碍重重。苏州朗香小区的业主,与物业谈判、签协议之后才争取到了“公共收益”。然而,现实情况是,大部分小区的业主并没有形成“业委会”这样高度组织化的力量,就算一些小区成立有业委会,多半也并没有成熟的、专业化的博弈能力。
小区公共收益,竟然要“争取”之后才能变成业主的收入,这本就是很诡异的事情。这实则也表明,作为小区受托代管方的物业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小区实质上的掌控者与支配者。它们掌握着资源、运营着资源,并就相关“收益”的分配享有绝对话语权。现实局面是,小区物业常在而业委会不常有,这种天然存在巨大结构缺陷的小区治理结构,注定了业主权利被虚置成为常态。
也许,正是为了修正这种力量对比的明显失衡,许多城市都出台了相关规定,来尽可能多地维护业主的公共收益权。比如说,一些城市要求,物业经营性收入应单独列账,要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账目,并定期公示;而还有一些城市则明确,小区公共收入必须统一放入专户,只能专款专用,并倡导统一划拨到“专项维修资金”中。诸如此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乎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业主免受物业的利益侵占。
在当前语境下,对于业主的公共收益权来说,并不缺上位法律的赋权,缺的只是强有力的地方性专门法规的保障,以及职能部门在一次次较真执法中确立起范式……也许,在这种种努力之后,业主们终将不必争取便可以享有小区的公共收益。
完善网络政务有赖于“线下”作风转变
阅尽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通报了对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的情况。结果显示,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建成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其中16个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总体上各地平台建设加快,但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服务信息等方面仍有问题。一些地方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府网站“两张皮”,导致办事页面不好找、群众不愿用。有些地方群众按网上要求准备的材料、表格,到实体大厅却不能用,需重新填写。有的政府网站便民办事渠道成为“空架子”。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近年的热门话题,各地政府为此投入相当大的财力和物力。作为一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网络政务从无到有,迅速开枝散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网络政务平台暴露出的诸种问题,也表明如何提升网上政务平台建设和服务,亟待有关部门花心思、下功夫。
网络政务可谓“网上政府”,但“网上政府”绝不是简单地把政府办公室搬到网上。作为信息化时代的产物,网络政务既是办公方式和平台的转变,更是观念的根本性变革。认识不到这点,很可能就会又把传统的那套做法搬到网上。譬如过去政府部门各自为政,信息互不相通。而网络政务则不仅要平台共享,更要求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过去民众办一件事,可能要一个个“衙门”跑,排队、盖章、领导签字,如今则只需一个端口进,涉及各职能部门权限的,由政府部门在后台自行协调搞掂,而不需办事群众再费力四处奔波。
总之,网络政务要求政府既要有开放、共享的互联网思维,更要有脱胎换骨的服务意识。现今,各地基本都办起了网络政务平台,但在一些地方普及情况并不理想,许多群众宁肯费劲亲自跑机关,也不愿意通过政府网络平台解决,就在于有些政府网站的设置不合理,链接烦琐、指向不明,让群众看不懂,如入迷宫;有的政务网站实用性不强,办理率很低,有的则是纯粹撑门面、有名无实;有的政府网站封闭孤立,堪称“信息孤岛”,需群众在多个平台重复注册登录,办事慢、办事繁……
凡此种种,有些是涉及政务网站标准化、规范化问题,如政府各部门的网络平台不统一,线上线下联通不畅,致使网络办公出现“肠梗阻”。但更重要的还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观念未跟上,虽然“网上政府”办起来了,但“官老爷”作风没变,思维仍停留于线下和过去。甚至有的部门之间的权力扯皮又隐身到网上,让群众求助无门。有的地方政府对办网络政务的目的认识不清,对网络政务出现的新问题态度消极,遇到困难总强调客观原因,从而使得一些问题久拖不决,最终令网络政务陷入泥坑而难以推行。
所以,要想让“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惠民便民,让办事群众好办事、不添堵,最重要的还取决于政府作风的转变,能否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思想,并以此来衡量各级政务网站的运作规范与标准。总之,只有政府多用心,群众才能少跑腿。
人口吸引力映射城市发展的多棱镜
隔山
近日,全国城市人口吸引力榜报告出炉,报告显示,省会城市吸引力排行榜TOP10多分布在南方,广州市、成都市、杭州市位列前三。(11月10日《华西都市报》)
“得人心者得天下”,城市发展也是如此,因为一座城市如果连起码的人口都吸引不了,何谈人才的引进、产业的集聚、城市的发展。因此,一座城市的吸引力不仅反映出城市的发展能力和成效,也能从中洞悉出城市的发展前景与未来。
首先,城市人口吸引力代表城市人才竞争力。就省会城市吸引力排在前两位的广州、成都来说,据2016年统计数据,广州常住人口1404万,其中外来人口534万,占比达38%。成都常住人口1591万,其中外来人口631万,占比达39.66%。从外来人口数量来看,特别是在近年有的大城市外来人口减少的情况下,广州和成都依然是出现净增。而外来人口的增加,其实也代表着人才的聚集。近年来,各大城市人才竞争强烈,广州落实“1+4”人才政策取得实效,人才绿卡发卡量已超过1000人;而成都落实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成效明显,新政第一天就吸引各类人才356名。
傅洁娴
成都与广州均成为2017年最受求职者欢迎的五大城市之一。
其次,城市人口吸引力代表城市经济发展实力。常言道,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就拿做买卖来讲,从人气看生意,人气聚集的地方其生意十九不离八。城市能吸引人才自当也是这个道理,城市收入待遇高,社会福利保障强,生活环境好蛇妖斗,自当是“有朋自远方来”。而这些的前提是城市发展的经济基础好、实力强,同时还应有发展前景。事实上就是如此,据统计,,广州去年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9610.94亿元,同比增长8.2%,增速高于全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40.70元,增长9.0%。再看成都,去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2170.2亿元,比上年增长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902元,比上年增长8.1%。由此看出,排位居于城市人口吸引力榜前两位的广州和成都,是城市发展实力的使然。
再次,城市人口吸引力代表城市营销能力。近年来,随着发展的全球化,国内城市之间以及世界各城市之间的竞争都日趋激烈,城市营销已成为全球性趋势。从某种程度上说,一座城市的人口吸引力如何还不仅仅在经济的发展,也不只是人才机制的创新,还包括了这座城市的营销能力。换句话说,就是要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把城市的发展与魅力向世界宣传城市、展示城市,以自身的实力吸引世界企业、人才的关注,以此加强城市与国内外地区和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城市的开放发展。比如,广州的《花开广州.盛放世界》、成都的《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等,就是以宣传片的形式,把城市推介出去,聚焦国内外媒体、企业、人才的眼光,既展现城市气质,又彰显了城市发展自信,受到了各界的高度关注。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已有289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成都也有272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龙过鼠年。2013年《财富》全球论坛在成都召开,广州也成为了今年《财富》全球论坛的举办城市。再看杭州,其还是2016年中国杭州G20峰会的举办地。而恰恰广州、成都、杭州成为了此次城市人口吸引力排行榜的前三位。
最后,笔者认为,城市人口吸引力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由于随着城市人口吸引力的增加,人口数量特别是外来人口数量就会出现大量增长,其必定会给城市发展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如人口增加对一座城市的教育承载能力、道路通行能力、房价调控能力、社会保障能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等等,都将是一场考验。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对城市提升经济发展和综合管理能力的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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