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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学院分数线余孚:寧為玉碎,實為雜碎-香港学研社

时间:2015年09月22日 | 作者 : admin | 分类 : 全部文章 | 浏览: 420次

余孚:寧為玉碎,實為雜碎-香港学研社

本文由學研社成員余孚撰寫,6月13日刊登於線報

旺角暴動,審判輾轉超過兩年。頭目之一的梁天琦,終於在 6 月 11 日伏法。法官大槌一扑,判坐六碌。市民額手稱慶,曰:「正義只會遲到,不會缺席。」
或者有人會問,此幫惡徒,又打人,又掟磚,又燒車,又放火,爭在未出人命耳,竟然淨係坐六年?公平嗎飞刀问情?明明「暴動」最高罰則係「坐十年監」喎!?
是否公平,不妨拿近三十年來兩宗相同罪名的例子看看。
據網上資料橘庆太,1989 年白石難民營發生暴動。當時難民營內同時拘留了來自南越和北越的船民。越戰多年,令到雙方不共戴天。於是 9 月 27 日,約有二十名越南船民,以自製武器襲擊來自敵對勢力的同鄉,最後變成全武行,演變成暴動。懲教署警方介入制止;最終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多名難民偷遍修真界。是次事件共做成近一千萬元的破壞。被控告「暴動」罪名的人最高罰坐牢五年。2000 年 6 月 4 日,喜靈洲戒毒所發生暴動。約二百名本地囚犯,圍堵越南囚犯倉,並在外縱火。之後又向倉內投擲燃燒物件,揚言要燒死越南人。事件中槐国栋,多名警員、懲教署職員及囚犯受傷,一名越南籍囚犯嚴重燒傷菊花笑典。其後有八人同時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分別因縱火罪被判監九年或十年,暴動罪則判四年或六年,刑期同期執行。
之後 1992 年及 1994 年都發生過船民暴力事件都市疯神榜,因為出了人命,所以最後律政司以「謀殺」來控告肇事者。因為和「暴動」不同,故不作案例引用。娄清
白石和喜靈州兩個案子,都用了大約兩年時間進行司法程序,和今次旺角暴動相近。
由是觀之安德鲁貂,好在呢單野冇死到人,而梁天琦與盧建民分別被判六年及七年,法官倒也算是公正。若然有死人,呢班友仔真係分分鐘可以「2046 再相見」也。
不過,泛民一派卻不以為然。有律師舉例,六七暴動中,兇徒「最多」也是判兩年,並以此為求情輕判之理由。另外,亦有「文娼帝君」大做網文輿論,說判「六年太重」是政治打壓云云。
偉哉,斯言!一個讀法律的人,到底腦子要進了多少水才敢說這種話?或者說,律師費上要加幾多個零?
首先,香港的「暴動罪」,要在 1970 年才加入《公安條例》,目的就是為了日後如果再發生類似「六七暴動」的情況,上海金融学院分数线政府便容易處理婢女异闻录。所以古加尼,「六七暴動」雖然叫「暴動」,但在法律上,卻不是「暴動」。在六七暴動中被捕的人,多數被控以「襲擊、叛逆、煽惑、謀殺、縱火、持有爆炸品」等罪名 —— 因為 1967 年根本沒有「暴動」這條罪盛世军宠。至於那些身上揹了人命的傢伙,判刑可不輕,有判死刑者、有判終身監禁者,亦有改判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者英灵君王。
簡單來講,雖然明明兩者都係有排骨、有飯、有豆豉、有鳳爪,但係前者都仲係響水檯砧板度切緊,而後者就已經正式上了桌倪恩雅,有名你叫「鳳爪排骨飯」。物料相同,但時間不同,已然天淵之別!就算係,你碟頭上或者蒸盅上,都已經唔同啦魔鬼司令,一個係廚部、一個係大點,何能類比(法律上)黑马乐园?
題外話,當年英國政府鑑於形勢,害怕對「暴動犯」加以重判重囚的話,會被大陸借題發揮,出兵收回香港。因此對於這些人都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才會有「首惡先判得果兩年」的怪現象,是名副其實的「政治介入法治」。
這些資料在網上輕易找到,而且許多更是《壹傳媒》挖掘出來的。輕判又是政治凌駕法治,重判又是政治凌駕法治。這些傢伙真難侍候啊。
更何況,這些「民主鬥士」,不是以「違法達義」自居的嗎?既然夠膽做英雄刘颖君,為何現在當狗熊了御途网?又要威,又要戴頭盔,還要抽六七暴動的水?
若然這些人真的要拿六七暴動作榜樣,不妨學學其中一位叫「曾天送」的男子。他在判刑後,於獄中以床單自縊,以死明志。現在這些人,如此惜身,說他們「寧為玉碎」高山青简谱?其實是一班雜碎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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